直销堂网——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中国直销网、直销人首选网络直销门户!
直销堂网主页 > 直销资讯 > 企业动态 > 关于权健,有一种真相,你很难看清(4)

关于权健,有一种真相,你很难看清(4)

编辑:凌风来源:黑星人报 2019-02-02 12:32围观:
 
  (四)
 
  关于“虚假广告犯罪”
 
  虚假广告罪立案标准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的;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权健”有“虚假广告”现象存在吗?如果权健集团天津总部没作虚假呈辞,只是全国各加盟店擅作主张、夸大其词,那么束昱辉及总部虽然有责难脱,但全国各地地方市场管理部门同样有责难脱。
 
  根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今日(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商务部今天对91家直销企业召开集体约谈和提醒告诫会。相关部门认为,我国直销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不少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危害大,后果严重。
 
  请问写此文者:“群众反响强烈”,是指用过权健产品的群众还是根本就没有接触过权健产品、跟在舆论后面瞎起哄的群众?“权健”是纳税人,每年上缴很多的税;你们——“总局”和“部”,一边拿着纳税人的钱,一边又怀疑这些钱不干净,造成“社会危害大,后果严重”,这没道理呀!
 
  我想,最有权利指责“权健”存在“虚假广告”现象的人应该是那些使用过“权健”产品的人,而不是你们这些制定法规、高高在上的部门领导或执法机关。也就是说:被“权健”“虚假广告”误导而导致自己利益受损的消费者最有发言权;同理,受益于“权健”产品的那些消费者同样最有发言权。如果你们关起门来开小会,坚持认为“权健事件”给整个社会带来了“社会危害大,后果严重”的事实,那么就请麻烦一一罗列出来,让大家明辨一下是非,岂不是让坏事变成警钟长鸣的好事了吗?
 
  我又想,“权健”在营销中有无“虚假广告”不能单看表面现象;更不能因为一个名叫周洋的女孩吃了“权健”产品无效而死就否定“权健”全部产品的效果与作用。如果单方面认为“权健”产品是骗人骗钱的把戏,那就等同于视民间中医秘方是骗人骗钱的方子。理由很简单,“权健”产品来自束昱辉出高价、从民间老中医手中收集逾600副祖传秘方,不是他拍脑袋、坐在办公室里凭空杜撰出来的。比如,“火龙液”,就是束昱辉带领他的团队精心研制出来的、具有除湿去寒、清除体内垃圾的神奇功能。至于某些人认为“权健”产品价格太高、定价不合理,普通百姓消费不起,那是另外一回事。
 
  我还想,“权健”产品不是万灵之药。在“权健”消费群中,有患病被治好者,自然也一定会有未被治好者。如果一百个患病者中有九十个被治好,还有八个没治好也没治坏,剩下二个被治坏,那么这二个被治坏者大骂束昱辉是骗子,指责“权健”产品骗人,这没道理。毕竟,医学常识告诉我们:每个患病者的自身体质(自愈力)不一,对药物的反应与作用自然也不一,因而康复的程度更是不一。难道西医治不好的病,“权健”医好了是应该的,医不好就是虚假产品了?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最新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