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健,有一种真相,你很难看清(3)
编辑:凌风来源:黑星人报 2019-02-02 12:32围观: 次
(三)
保健品有作用吗?先前我提及“慕立达”,它是美资直销企业,成立于1996年,主打产品虽然很单一,为:“大溪地诺丽果汁”,但公司采用:“互联网推崇推荐模式+跨国际全球连线多层次直销制度+物流快递公司”销售方式,从1996年至2000年五年间,总销售额达到10亿美元。由此一举跃入全球十大直销企业行列(排名第五)。全球28个国家40个地区都设有“慕立达”的“大溪地诺丽果汁”销售机构(2004年统计数)。
2000年,“慕立达”通过香港将其产品以邮寄方式源源不断销往大陆。2002年,被中国政府发现,一锅端消灭掉(见《深圳捣毁美商秘密传销窝点》一文,2002年4月各大报纸有刊登)。2005年,“慕立达”从中国政府那里取得合法牌照,在广州设立“大溪地诺丽饮料(中国)有限公司”。“大溪地诺丽果汁”的销售从此由地下转为公开。
我认识南京浦口一位傅姓女士,40-50岁,她年轻时体质一直虚弱,服了很多中西药,未见好转;又吃了杂牌保健品,也无明显效果。二年前,经朋友介绍,试服“大溪地诺丽果汁”,居然出现向好迹象。于是坚持服用至今,体质从此与“虚弱”不沾边,与健康人完全一样。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一点:自己的身体自己最清楚,只要产品有效果,能让自己回归到从前正常的生活,管他妈的是传销还是直销。
回到主题,满桶的火药最怕火星。直销模式是一颗火星吗?是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导火索吗?如果不是,那么直销企业的老总们为何总是感觉自己仿佛戴着一付无形的脚镣在跳舞?一个脚镣上刻着“传销”字眼,另一个脚镣刻着“虚假广告”字眼;并且随时作好下地狱的准备。不管他们在公益事业上如何大力捐款,依旧被众人看成是“传销”、“骗子”的化身。换句话说:他们捐款是应该的,是社会公德至上的体现;而赚钱是不应该的,是缺少社会道义的表现。请问:这样奇葩的标准是谁制定出来的?
我就奇怪了,“权健”没出事前,长着一张“直销”之脸;出事了,这张脸就变成了“传销”。昨天说“权健”直销有方,利民利国,是你们这群水军;今天骂“权健”传销缺德、损人利己,也是你们这群水军。你们受人摆布,你们有心吗?如果有心,居心何在?
我就奇怪了,说权健是传销就是传销,权健无法通过媒体公开据理抗诉。我相信,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在“权健”队伍里面,不可能每个人都脚踏实地干的,会有一些人把它做成传销。为了能更快赚钱,拉拢更多的人参加进来,这些人故意夸大产品作用,说权健产品能包治百病。然而,束昱辉在每次大会中,从没说过权健产品能包治百病。现在,市场管理部门闻“权健”色变,天津法院还没作出判决,“权健华东分部”的牌子已被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强行摘下了。上海也是,凡是经营地的门牌上有“权健”标志(logo)的,都必须清除。
我就奇怪了,“传销”在大陆非法,过了深圳与香港交界的罗湖海关,“传销”就变成合法了。合法与不合法由大陆的制度来裁定。既然世界各国都认为传销(注,不是指“中国式传销”)合法、无可非议,我们为何不能顺应一下世界潮流呢?难道是我国国民普遍素质低、容易上当受骗吗?如果答案是这样,请告诉我,谁参加旨在搞传销的“权健”倾家荡产了?如果答案不是这样,那么让束昱辉替社会上的真正“黑传销”(中国式传销)买单,就是没道理了。
我就奇怪了,一夜间,束昱辉由天下闻名的慈善家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种现象正常吗?这背后是否有什么阴谋存在?这样的裁定依据是出自某个领导的重要批示之手?还是由法律法规的准则来定夺?
我就奇怪了,如果“权健”之前一直是挂羊头卖狗肉,假“直销”,真“传销”,那么向来眼睛雪亮、鼻子超级灵敏的市场管理部门头儿会如此无动于衷、袖手旁观吗?难道衙门里这些“雪亮者”早就雪亮地观察到这一切,只是让其疯狂,等着来日请君入瓮、一网打尽?如果确实如此,那么这种“放水养鱼”、“关门打狗”的打击手段令人后怕。那年,“引蛇出洞”,社会上一批精英知识分子就此消失了;今天,我们注目而视,真心不希望看到谁谁谁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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