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青秀区发布关于举报传销奖励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及时发现、查处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南宁市举报传销奖励办法》(南府规[2018]33号)的有关规定,南宁市青秀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举报传销予以奖励。现向全城区人民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以电话、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举报青秀区辖区范围内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传销行为,并经执法机关调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受理举报单位及办理举报奖励工作人员对举报人的个人资料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二、奖励标准
举报应当实名举报并经所在地受理单位审查属实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一)根据举报线索查处10人以下传销组织、传销窝点或授课场所的,奖励200元;
(二)根据举报线索查处10人(含10人)至30人传销组织、传销窝点或授课场所的,奖励500元;
(三)根据举报线索查处30人(含30人)以上传销组织、传销窝点或授课场所的,奖励1000元;
(四)根据举报线索查处因传销引起的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奖励1500元;
(五)根据举报线索查获本区域传销组织主要头目,对摧毁传销组织起到关键作用的,酌情奖励2000至5000元。
以下情形不予奖励:
(一)举报人匿名举报的;
(二)所举报的问题有关机关正在调查或已进入行政处理或刑事立案程序;
(三)因亲属参与传销活动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解救而举报的;
(四)打击传销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
(五)举报的违法事实与线索已经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和披露的;
(六)认定不应奖励的其他举报情形。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青秀区打传队:0771-3210110(24小时)
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71-5525425(工作时间)
青秀公安分局:0771-5840265(工作时间)、0771-5773039(24小时)
南湖公安分局:0771-5551530(工作时间)、0771-5525277(24小时)
青秀山公安分局:0771-5508505(24小时)
2、举报地址:青秀区打传队(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3号凤岭北苑2栋103室)
3、举报邮箱:qxqdcd@126.com
南宁市青秀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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