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网贷平台付融宝涉嫌非法集资 实际控制人被捕
近日,南京建邺警方发布通报称,P2P平台“付融宝”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被立案侦查,付融宝实际控制人梁某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检方批准逮捕。
7月16日,南京建邺警方发布通报。通报中称,“付融宝”P2P网贷平台系江苏宝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贝金融”)运营,开展个人贷和企业贷业务,2009年9月21日注册成立,地址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2018年7月,“付融宝”平台出现到期资金无法兑付的情况,市、区相关部门组织核查处置、责令清理清退债权债务。该平台制定了逾期资金兑付计划,承诺于2021年4月前全额偿还逾期本金。因平台实际兑付情况与其原公布兑付计划相差巨大,2019年2月以后,企业贷无任何资金兑付,一批出借人向警方报案,要求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建邺公安分局于4月17日对“付融宝”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侦查。
警方经初步查明,2015年9月以来,“付融宝”平台企业贷项目,通过提供虚假借款企业、虚构借款标,以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导致资金链断裂。2019年5月24日,实际控制人梁某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崔某某、朱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建邺公安分局已经聘请审计机构对涉案资金数额及去向进行审计,对涉案资产查控工作正在继续进行;目前已查询银行账户100余个,冻结关联银行账户18个,冻结犯罪嫌疑人名下南京房产3套、北京房产2套、桩厂1座。对该案查封冻结的所有资产,将在法院终审判决后依法公开统一处置,按全国统一比例发还本金未兑付的投资人。
2019年5月,按照上级机关统一部署已发全国协查,请出借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安经侦部门或派出所进行登记报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出借人在报案时需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3.投资和收息的相关证明(POS单、银行流水、转账汇款凭证)材料等。请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办案追赃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警方将依法公开本案工作情况通报,有关人员可以登录微信“南京经侦警方通告”查询。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公安机关办案、扰乱公开秩序、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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