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堂网——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中国直销网、直销人首选网络直销门户!
直销堂网主页 > 直销资讯 > 企业动态 > 食药监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保健品 谨防受骗

食药监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保健品 谨防受骗

编辑:凌风来源:未知 2015-11-16 10:54围观:
有媒体报道部分公司宣传“南极磷虾油保健品”功效强大、包治百病。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磷虾油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磷虾油来源于磷虾,经水洗、破碎、提取、浓缩、过滤等步骤制得,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磷虾油为新食品原料(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6号公告),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但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并规定每天的食用量不得超过3克,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海鲜过敏者不宜食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切忌盲目使用;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可在总局网站查询核对产品信息;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最新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