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诈骗18万报警求助 几天后自己竟成犯罪嫌疑人
8月16日,湖北省丹江口市浪河镇一名男子被电信诈骗18余万元后报警求助,民警核查时发现该男子在某企业任职时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经过民警冒高温、战酷暑辗转多地调查取证,最终查清了所有真相,并为当地企业追回了数万元损失。
2019年8月7日,朱某到丹江口市公安局浪河派出所报案,称其公司员工袁某将代收的公司货款占为己有。经了解,朱某(女,44岁,湖北省武当山人)在丹江口市浪河镇经营一家粮油企业“湖北谷利粮油有限公司”(下称谷利公司),而袁某(男,32岁,十堰市白浪开发区人)为该公司司机,负责为公司运送成品粮油至市场,并代收部分货款。朱某向公安机关出示的相关证据表明,袁某的确借送货结款之机代收了公司3万余元货款且并未上交,现已失去联系。根据掌握证据,袁某已涉嫌职务侵占罪,民警立即受案初查。
正值酷夏,侦查民警冒高温赶赴丹江口、十堰等地多个市场找到相关知情人员,查清了袁某涉嫌犯罪的所有事实。8月16日,侦查人员通过袁某的家人与袁某取得了联系,奇怪的是袁某并未抗拒侦查,虽表现出疑惑但十分配合。
经调查,原来,袁某为谷利公司结款后还未来得及上交,便在8月2日接到一个诈骗电话,对方以办理贷款需交纳包装费、保证金等为由诈骗袁某18万余元,袁某在被大额诈骗后无力偿还谷利公司货款遂逃避联系并筹谋资金。
袁某称,浪河派出所调查谷利公司案件的事情,他也从别处听闻了部分风声,迫于还款压力,他于8月12日在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以被诈骗一事报案求助,希望得到公安机关帮助尽快找回被骗钱款,但却没想到民警告知他已经成了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人员找到袁某时,袁某反而长出了一口气。
查清事实后,袁某表示愿意积极退还暂用的公司资金,办案人员对袁某进行了法制教育,袁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联系家属凑齐3万余元归还朱某。
目前,袁某因挪用资金的行为情节轻微且主动归还所挪用的资金,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亦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拟做不予立案处理,而袁某被诈骗一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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