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堂网——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中国直销网、直销人首选网络直销门户!
直销堂网主页 > 直销资讯 > 打传一线 > 律师:参与非法集资投资损失必须自担

律师:参与非法集资投资损失必须自担

编辑:左林燕来源:长江日报 2018-12-21 15:04围观:

  “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投资后果自负,依法理性维权”。12月19日,“武汉市防范非法集资百场公益讲座”第35场、第36场在黄陂区王家河街和木兰乡举行。长江公益律师团、湖北卓创德赛律师事务所夏斌作为“武汉市防非处非公益讲师团”成员做了演讲。

 

  夏斌律师介绍,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目前非法集资有多种表现形式,包括以房地产开发的名义、以理财的名义、以投资养老公寓的名义、以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的名义、以投资入股的名义等。

  “一直以来,很多市民认为参与非法集资导致的损失政府能够埋单,于是,一旦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他们就通过不理性的方法找政府维权。这是十分错误的认识。非法集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投资导致的后果必须由自己承担,市民必须依法理性维权”,夏斌律师表示。

  夏斌律师提醒,识别非法集资最重要的方法就是核查相关信息,即通过政府主管或者监管部门的网站,查询相关企业的融资行为是不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才能向社会公众融资。无论这个企业名气多么大,无论是哪一个行业,也无论他获得过多少奖项,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融资,就涉嫌非法集资。

  夏斌律师表示,通过对比投资回报也能识别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往往承诺高息回报。高回报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如果有公司承诺保本保息,让你觉得投资它们的项目是高收益低风险,甚至高收益零风险。那您一定要远离这样的项目并举报。因为这违反了投资规律。投资有风险,收益越高,风险越大。

  本次公益讲座由武汉市金融局、武汉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长江日报报业集团、黄陂区处非办、王家河街和木兰乡联合承办。针对讲座,王家河街和木兰乡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组织居民参与讲座。

  主办:武汉市金融工作局武汉市处非办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最新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