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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醒 远离非法集资 共创和谐太原

编辑:左林燕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8-10-31 14:16围观: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往往变着法子诱骗群众上当,但不管它怎么变,不外乎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高调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进行非法融资。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络借贷机构野蛮生长,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突出,积累了大量风险。这些风险事件的发生,是借“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投资理财、养老、P2P网络借贷平台等已成为非法集资高发重点领域。一些被蒙蔽的群众受所谓高利息诱惑,倾注了大量积蓄参与所谓的“投资”,最终血本无归。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
     对此,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山西省关于打击非法集资的各项措施要求,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太原市将通过多层面、全方位的工作,多渠道、立体化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理性投资、买者有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提高社会公众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太原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高利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要轻易掉进非法集资编造的“美丽陷阱”里。

     擦亮眼睛,认清非法集资
     警惕非法集资的7种典型翻新手法

     近年来,公安机关发现非法集资有7种典型手法,请网民远离。网贷问题成为网民咨询和投诉热点,“总是看到一些公司跑路的新闻,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遇到非法集资怎么办?”对此,太原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主要发现有7个典型手法: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发售虚假理财产品,虚构借款方。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网站,诱骗群众向指定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4.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以投资养老公寓等为名,引诱老人“加盟投资”;举办养生讲座、免费体检等,引诱老人投资。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承诺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互联网投资中介平台(P2P),虚构投资项目,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
     7.通过各种形式发布广告,以销售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为载体,承诺高收益,募集资金。
     “不要为高利所诱,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方提示:遇到跑路公司,要尽快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通过立案侦查依法依规挽回损失。
     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
     1.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2.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风险需自担
     只有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才可以向公众吸收存款,否则都不合法,也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更不可能为此买单。政府的每一分钱都是全体纳税人的钱,花的每一分钱也要经过财政预算,不可能为个人的过错损害公共利益,甚至充当个人过错的“付款人”。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高度警惕假“金融创新”之名进行融资的违法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呈现明显的网络化趋势。一方面,传统非法集资从线下向线上发展,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幌子实施非法集资;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的非法集资风险也充分显现,其中以网络借贷(P2P)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最为突出。
     P2P领域非法集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部分P2P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以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二是P2P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自融,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和归集等,实现线上线下全面结合,使得非法集资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产品销售更便捷、资金转移更迅速,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了案件打击的处置难度。”以今年宣判的“e租宝”案件为例,这起中国金融史上最大的金融诈骗案不仅骗走了90万名普通投资者的资金,还存在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披露、非法经营股指期货等犯罪行为。骗局终会真相大白,但发财梦碎后是无数家庭的财产受损,伴随而来的更有跨区域群体性维权事件的易发和多发。
     勿信“一夜暴富”神话,高额回报需警惕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你看重的是高额利息回报,非法集资者看重的是你投资的本金!所谓的高额利息都是不法分子许诺的“空头支票”,如此高息,基本上是不可能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来偿还利息,唯一的办法是通过用后续投资人的钱来归还前期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而当违法分子无法招揽足够的新人来为前面的投资者买单时,投资人的资金就会全部打水漂。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理性思考和分析,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许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同时,还要提醒筹融资者要学法、懂法,面对资金短缺的矛盾和困难,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寻求合法的融资渠道,通过合法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避免违法筹资、害人害己的事件发生。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个人要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并主动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查清违法事实。
     帮助老年人识破理财骗局的八大准则
     老年人通常是被骗的受害者,都是利用老人对投资理财的知识不够了解进行的。如果对骗子的常用伎俩有一些基础的认识,就可以远离骗局,保护自己辛苦赚来的钱。
     1.不要恐惧投诉。如果你怀疑自己受到了诈骗并且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应及时去相关部门提交投诉申请。
     2.要提防送上门的信息。投资者需谨慎送上门的信息,很多骗子使用电子邮件、传真和网络发布信息,哄抬股价,好让他们卖掉手中的股票。一旦他们抛掉了手中的股票、停止了对该公司的宣传,股价很快就会跌下来。
     3.询问无法套现获利的原因。当你询问你的本金或收益时,如果你的代理人出现推拖现象,这很可能是因为他们已经将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不要被一些你的资金现在无法获取或是被再次投到了其他的投资产品中这种借口所欺骗。
     4.不宜对投资不闻不问。“把一切事情都交给我”,其实没那么简单。要经常监控自己的账户,索要常规的对账单。不要觉得质疑不了解的投资活动是件难为情的事,同时记住保留关于投资的所有谈话记录。
     5.不轻易做选择。谨防那些“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投资机会,特别是推销员根据内部消息提供投资建议的时候。
     6.对销售员适当了解。老年人在投资前一定要事先确认这些销售人员是否具备销售相关产品的许可,或他们所在的公司是否与监管机构、投资者存在一些纠纷。
     7.不懂就要多问。一个明白的投资者要懂得花时间做独立的调查,或者在投资前和家人朋友商量。一定要懂得投资的是什么、投资过程中的连带风险及所投公司的历史背景。对于不懂的问题要多问多学。
     8.对公司进行调查。在投资前一定要对公司的业务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充分了解。记住,永远不能单凭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留言板上的消息或公司发布的新闻作为唯一的调查依据。

     用一首打油诗教你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君不见非法集资常常有,骗不完钱不放手。君不见耄耋老人通白发,哭诉肝肠钱骗走。人生发财需有道,莫让心急上了套。集资犯罪真可恶,千金拿走不复有。高额利息是诱饵,一旦相信钱永走。买基金,高红利,假企业,空项目。与君诗一首,请君为我倾耳听。千万百万不足贵,小康安逸才能睡。古来天上掉馅饼,不是福分是陷阱。陌生电话全不信,一旦涉钱要警醒。骗子体面全是戏,背后深坑等人进。要理智,不轻信。非法集资纵然有,警民一心抓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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