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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售后返租”的套路!这位房产老板非法集资8亿元,被判了17年

编辑:左林燕来源:兰州晨报 2018-10-25 15:55围观:

  10月24日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科达房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公开宣判。科达房产法定代表人吕长虹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

  据悉,该案涉案金额高达8亿余元,涉案群众近2000人。

  据了解,兰州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科达房产”)自2011年起,先后开发了兰州市“西湖明珠”项目和会宁县“西湖庭院”项目。

  2013年10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吕长虹设立了科达房产售楼部,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聘请徐关委组建的销售团队,通过业务员发送彩页的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随后,他们以科达房产名义与客户签订《商铺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酒店房间使用权出让合同》,将“西湖明珠大厦”部分房产非法进行39年的使用权转让销售,再以统一管理为名,将使用权已转让的商铺及公寓进行返租。

  当时,科达房产除了喊出“打造民族珠宝文化天堂”这一响亮的口号外,还许以诱惑力极高的销售“保障”,其中最具诱惑的就是“十年委托,高额回报”、“回报不足,加价退铺”:第一年、第二年的回报各为合同价的7%,且回报逐年上升,如第九年租金回报达不到合同价的15%,投资户可向甲方提出合同价的150%退铺。

  诱人的“高额回报”吸引了大量社会公众投入资金。截至案发,共有968人购买了“西湖明珠”项目共计1287套铺面、酒店式公寓的使用权,涉案金额为3.55亿余元。

  就在兰州地区非法吸收资金进行的同时,吕长虹又在浙江省东阳市注册成立了科达房产东阳分公司,聘请工作人员,以科达房产在兰州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为由,用“西湖明珠”大厦作为抵押,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在东阳市公开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截至案发,共向社会公众721人吸收资金共计4.58亿余元。

  此外,2014年4月2日,被告人吕长虹、沈晓峰以科达房产的名义与甘肃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由置业公司给科达房产借款3000万元。同时,科达房产与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将已经出售使用权的“西湖明珠”房产卖给置业公司,以此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

  2015年10月29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吕长虹以嫌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庭审现场。

  2018年4月2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科达房产、被告人吕长虹等5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达8亿余元。

  兰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科达房产、被告人吕长虹、徐关委、孙晓丽、沈晓峰、王平安以售后返租的模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吕长虹、沈晓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置业公司钱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科达房产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90万元。被告人吕长虹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沈晓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徐关委、孙晓丽、王平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4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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