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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生物锚BIOC链”涉嫌传销式非法集资

编辑:龙冬冬来源:未知 2018-05-09 11:37围观:

  近日有网友反馈资料如下:

 


  中文名:生物锚。
  英文名:BiologyChain
  缩写:BIOC链
  全球顶级区块链开发技术团队:(美国UAT团队)
  区块速度:1.5秒/块,基于比特币技术。
  订单处理速度高达280万单/秒。
  发布日期:2018.5.1.全球首轮天使,即将上线
  发行总量:6.5亿枚
  首次发行:1亿枚 ,私募5000万枚,公募5000万枚。
  首发价:0.36元


  生物锚算力计算公式:
  一.智能算力:
  生物锚智能挖矿,持币产生算力,日复利,每天币生币。
  持币1000~10000个,智能每日持币量算力:0.3%
  持币10001~3万个,智能每日持币量算力:0.35%。
  持币30001~5万个,智能每日持币量算力:0.40%。
  持币50001~10万个,智能每日持币量算力:0.45%。
  持币100001个以上,智能每日持币量算力:0.5%。


  二.加速算力:
  按照分享业绩的5%加速算力。
  例如:分享购买10000币,加速算力解仓所得500币。


  三.分享算力:
  分享算力,可以获得小区持币总量所得币量
  持币1000~10000个,小区算力;0.2%,  封顶:30%
  持币10001~30000个,小区算力:0.25%, 封顶:35%
  持币30001~50000个,小区算力:0.3%, 封顶:40%
  持币50001~100000个,小区算力:0.35%, 封顶:45%
  持币100000个以上,小区算力:0.4% , 封顶:50000。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近期,西安警方打击的一个案件,就是以区块链为名的传销骗局,小编查找的宁德工商发布的文章如下:

 

18天、1.3万人
31个省、8600余万元……
近日
披着“区块链”外衣的
特大网络传销案主犯郑某
被陕西西安警方从
上海押解回西安
至此
西安“4·5”特大网络传销案成功告破

 

  “区块链”成噱头
  “消费时代”的生意经

  近期,“区块链”概念成为网络热门话题之一,新概念不仅吸引了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的目光,也很快被传销组织扯作传销活动的大旗。

  此次破获的“4·5”特大网络传销案就是以“区块链”为噱头。传销头目盯上“区块链”话题传播度高、专业性强的特点,将其打造成开展传销活动的概念,建立起了一个名为“消费时代”(DBTC)的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发展下线。据了解,该平台于今年3月28日上线,运行至4月15日,短短18天时间,该组织共发展注册会员1.3万余人,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高达8600余万元。

  该组织通过网络向目标人群发送网络链接,用户使用电话号码进行注册,即可成为平台会员。之后,会员需要购买该平台发行的所谓虚拟货币,价格为每枚3元。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犯罪团伙原先给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起名为“大唐币”,后来变更为“消费时代”。

 

▲大唐币官网首页,现网站已无法打开

 

  据办案民警介绍,按照“消费时代”所谓的“生息”算法,会员只需一次性投入300万元,日生息就可达8万余元,1个月的时间,利息就会突破255万元。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种模式的营销就是典型的传销,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认清这种模式的传销本质、谨防上当。

  除了高额利息的诱惑,该组织还高调对平台进行包装,先后在柬埔寨金边、西安、浙江宁波等地组织召开旗下虚拟货币的推介会,并花费3万元请外籍男子担任旗下香港永利大唐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将该平台打造成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以扩大影响,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该组织在平台自行操纵虚拟货币升值幅度,设置“持币生息奖”吸纳会员,规定发展会员达到500名后,上线可以得到下线500名会员持币额日息的1‰作为奖励;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实施28级分代管理,设置“分享收益奖”进行奖励,例如,规定上线可以获得下3代日息的15%作为奖励;对达到10个层级、由148人组成的营销团队设置“团队业绩奖”,根据营销团队业绩进行奖励。
 

  销售虚拟货币
  涉案金额高达8600万余元

  4月4日,西安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某网络平台涉嫌传销。公安部门调查发现,该平台资金交易频繁,且资金分散存入、集中转出,符合网络传销的资金流动特征。

  发现这一情况后,西安市公安局于4月5日成立“4·5”专案组,经过前期9个昼夜缜密侦查,基本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郑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营销副总勾某等9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

  据查,郑某等人自2017年10月开始筹备,于今年3月28日,套用最新的“区块链”概念作幌子,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销售虚拟货币,并自行操控虚拟货币的价格涨幅。

 

 

  4月15日21时30分,西安市公安局将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与此同时,捣毁传销窝点6个,冻结涉案账户42个。经调查,涉案金额高达8600万余元。

 

  警惕新型网络传销
  传销币骗局不断上演

  办案民警表示,该网络传销平台虽然成立时间短,但是诱惑性极强,社会危害极大,传销组织打着“虚拟货币”“金融创新”等新概念旗号,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投资。

  原工商总局(广东深圳)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披露了7种网络传销的主要模式,其中就有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和ICO项目为招牌的模式,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小编梳理发现,早在2015年就出现了“百川币”传销骗局,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运煌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便建立起“百川币”多级金字塔形传销活动王国,范围涉及24个省区市90余万会员,会员层级多达253层,涉案金额21亿元。

  2016年11月,广东警方破获了“恒星币”非法传销案。公开资料显示,该组织团伙以发展人员数量为条件提成返利,引诱会员通过“恒星币”继续层层发展他人参与。4个月就吸收全国31个省(区、市)16万余名会员,涉案金额近两亿元。

  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获“亚欧币”传销案亦属于同一类型。短短一年时间,亚欧币骗局就吸引了4万多名参与者,吸收资金40多亿元。

  类似的“虚拟货币”传销骗局还在不断上演,随手在网上一搜,就会看到大量相关消息。在这些骗局中,有的发币公司几个月后就关门跑路,只留受害者维权无门;有的发币公司则被警方查获,组织者被逮捕归案。

 

【来源/综合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法治周末,宁德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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