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季度非法集资涉案金额269亿元 这些“理财”项目需警惕!
编辑:龙冬冬来源:凤凰网 2018-04-26 09:05围观: 次
近日,“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在银保监会召开。相关部门介绍称,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继续保持“双降”态势。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
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
此外,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现象明显,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公安部有关人士介绍称,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发案数呈现高位运行态势。重特大案件多发,2017年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且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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