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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还是传销?——“云在指尖”商城调查(2)

编辑:凌风来源:光明网 2015-12-07 08:31围观:

  2. 警惕变化多端的网络传销

  尽管越来越多人对“云在指尖”产生了怀疑,但刘先生的表姐仍然坚称“云在指尖”不是传销。“如果是传销,发展了这么久,政府为什么不打击?腾讯为什么不封号?”她说。

  实际上,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等已经查处了多起重大网络传销案件,也公布了一些涉嫌传销的公司名单。就在不久前,湖南长沙查处了一起微信传销案,当地工商部门已要求涉案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万元罚款。据了解,该涉案公司也是以购买产品成为会员、发展下级获得提成的方式牟利,1000余人上当受骗。

  腾讯集团微信风控负责人郑立鹏介绍,腾讯有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微信举报或其他案件的处理,如果用户举报达到一定数量就屏蔽帖子或直接封号。另外,如果相关部门提出删帖或封号的要求,他们也会按要求操作。“云在指尖”没有被封号,可能是接到的相关举报较少,相关部门也还未提出要求。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的传销早已升级换代。借助网络销售平台,通过现实中的人际关系发展下线谋取利益,只是网络传销中常见的一种。除此之外,披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女性创业、基金投资等外衣的网络传销也层出不穷。

  “虽然只花了128元,但这一个月里我天天在朋友圈刷屏,给亲戚朋友打电话叨扰,让他们不胜其烦,整天听骗子翻来覆去地洗脑,日子过得浑浑噩噩,这些都是不可挽回的损失。”刘先生说,现在类似的微信商城有很多,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他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查处,以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认为,网络传销比传统的传销模式发展速度更快且形式多样,低成本、跨地域、点对点运作。它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方式更隐蔽,加上目前我国法律对网络传销没有明确的定性,增加了打击查处的难度。

  3. 宣传与查处并重,斩断网络传销利益链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从事网络传销的人员,并不知道自己是在进行传销。人们对网络时代出现的新型传销认识太少,一不留神就落入了陷阱。

  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看来,近年来涌现出的新型传销模式,多使用了一些创新的理念,对传销进行包装,隐蔽性强,让人难以认清其本质。但是无论网络传销以何种美妙的名头出现,手法如何变异,其关键特征是不变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一般认为传销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即“拉人头”;二是直接或变相收取“人头费”或“资格费”;三是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发展下线数量决定,即团队计酬。有专家认为,以这三个特征来衡量,判断“云在指尖”等网络商城的性质并不困难。

  “传统传销手段与网络功能的整合,使得新型传销具有跨时空、蔓延迅速、管理手段更先进、作案更隐蔽、规模更庞大、资金结算更便捷等特征,而与此同时,我国在治理网络传销的立法、执法等方面相对滞后。”李欲晓建议,一是加强立法,明确网络传销的定义;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治理机制,切实提高网络传销发现、取证、破案能力。

  “媒体上对传销的报道,多是报道公安机关是如何捣毁传销窝点的,而对传销组织是如何骗人的报道得很少。现在很多人对传销的认识还停留在‘洗脑’、控制人身自由的阶段,殊不知传销模式早已日新月异。”民间反传销人士徐果表示,有关部门应该与时俱进,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典型案例,摆事实、讲道理,揭开各类新式传销的真面目,传播反传销知识,筑牢防范传销的社会屏障。(光明日报记者 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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