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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查获一涉嫌传销组织 四次“培训论坛”集资200余万

编辑:凌风来源:未知 2014-04-06 09:28围观:

  交钱即可成为会员,发展新会员即可获“人头费”,入会好处是“零首付买豪车、豪宅”……日前,重庆查获一涉嫌传销组织,四次论坛共集资200余万元。4月4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工商分局举行听证会,面对当事人代理律师的辩解,执法人员表示,只要存在“拉人头、交会费”都可认定为传销行为。

  事件:涉嫌传销组织被查获 四次论坛集资200余万元

  今年2月18日22时30分,有群众向九龙坡区工商分局举报称,有大量人员集中在石桥铺新西亚大酒店3楼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经查,当事人张某、李某等5人自去年12月以来,在重庆以广州某商贸公司名义,举办论坛,宣传中国信商产业大联盟,诱骗参与者缴纳投资款。

  员提供的佣金表上看到,以缴纳1.2万元的“天使投资人”为例,每拉一个人加入,该“天使投资人”便可获2000元奖励。同时,各层级会员介绍新人加入时,可按最高层级的提成比例提成,其余参与者则从中“分羹”。

  执法人员说,例如投资者缴纳12万元成为联盟股东后,只要介绍“天使投资人”加入,除去上交给广州公司的30%费用外,自己可获4800元提成,其余的钱款则由重庆最高股东分配。

  此外,该组织还宣传,成为会员后可按级别享受“零首付”、“零按揭”购买车房,还可通过现场产品PK,将优质产品向其旗下的全国超市、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推广,解决投融资等问题。

  由于通过网上宣传,短短2个多月,该组织迅速在重庆举办了4次论坛,吸纳会员135人次,筹集了200多万元资金。其中,不乏大量中小微企业。

  目前,九龙坡警方、工商部门已初步认定张某、李某等5人行为涉嫌传销。

  辩解:入会费均是“交钱学知识” 提成只是“中介费”

  在听证会上,当事人李某委托的陈姓律师对执法人员的调查结果拒不承认,并提出了自己的说法。他表示,该联盟并不是传销组织,而是为了帮助企业整合诚信企业资源,将企业产品推送给全国众多诚信企业,达成合作互赢目标。

  “论坛教授的内容是由央行金牌培训师开发撰写的金融创新性理论,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广告、新闻策划、办公等系列帮助,解决其投融资难题。”该律师称,公司与北京特许经营交易所签有协议,的确可让PK出的产品进驻超市。

  而对于“天使投资人”、“信商”、“股东”的会员标准,该律师称这些不过是称呼,不具有层级关系,只与上课时间长短有关。“‘天使投资人’只上3天课,而‘信商’要上6个月。他们之间不具备层级关系,也没有滚动提成。”该律师说。

  该律师坚持表示,会员所缴纳的费用均是为了学习金融投资知识,只是课程不同收费不同而已。同时,面对介绍人加入可获提成的问题,该律师表示,推荐人获取一定的报酬只是合理的中介费。而发展会员是为打造更大的联盟,为联盟会员提供更广的发展空间、交流交易平台。

  证据:提取人头费为非法牟利 “大联盟”并无培训资质

  事情真像该律师所说的那么简单?对于他的辩解,工商部门执法人员提出了证据。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给付报仇,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都属于传销行为。”执法人员表示,因此,不管该组织有无滚动提成,是单层拉人还是多层拉人,都可认定为传销。

  称自己是收费培训,但执法人员说,据调查“中国信商大联盟”根本没有培训资质,甚至未进行过注册登记。同时,其学员要参加培训必须经过会员推荐,而学员的资格水平并不是根据学习情况予以认定,而是交钱越多学员的资格就越高。同时,执法人员说,首次论坛时,“天使投资人”和“信商”、“联盟股东”的课程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商贸公司在招揽会员时还提出了“零首付”、“零按揭”买豪宅豪车的“诱饵”,但这一承诺单单靠收取会费、会员提成,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就无法长期维持,“事实是,他们只有靠不断发展新会员来填补老会员的提成和购车购房的资金黑洞。”执法人员说,按这样的模式,只要加盟的人少了资金链就会出现崩溃,而组织者往往会在崩盘前携款潜逃。

  提醒:从威逼拷打到柔性劝导 新型传销呈现三大变种

  如今,非法传销已经衍生出各种新型模式,披上不同外衣。执法人员说,据调查发现,现在大多数传销已经不再是“关小黑屋”“威逼拷打”的模式,而逐渐发展为柔性路线,打亲情牌、讲人生感悟、讲致富真理等诱人上钩。

  “现在最常见的三类新型传销,即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网络化发展。”执法人员说,尤其近年来,网上支付平台越来越成熟,传销分子开始利用网络游戏、在线调查、网上招聘等平台发展“下线”。同时,传销的“网络化发展”开始猖獗,博客、微博、论坛跟帖、新闻评论等都容易成为传销分子的工具。

  此外,传销组织还常常通过编造政策背景、组织名称和红头文件的方式,开展“资本运作”式的传销活动。歪曲国家政策,打“国家重点工程”之名蛊惑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的人群。

  “尽管形式、渠道各不相同,但传销的基本特性是存在的,只要认定存在‘拉人头’收费用,都是非法传销。”执法人员说。九龙坡区工商分局经检执法支队二科负责人称,接下来,工商部门将对搜集到的线索进一步调查。同时,市民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一旦发现拉人头、交会费等疑似传销的行为,可随时拨打110、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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